用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2024-05-19 23:20

1. 用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科目规范: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
 
 同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
 
 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贷:“其他应付款”科目;
 
 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实际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科目或“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借:本科目,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在建工程“科目。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按照实际成本与暂估价值的差额,借:或贷:本科目,
 
 贷:或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科目,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大型修缮的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大型修缮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金额,
 
 借:“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本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科目,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本科目,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在建工程”科目。

用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2. 行政应如何代管工会经费

小型企事业单位以单位规模小、工会专职人数少、会计业务量不多等原因,工会不单独成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而委托行政财务部门代管工会经费。行政财务部门应该如何代管,才能既符合单位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又满足工会会计制度要求呢?首先,两套财务管理办法应区别对待。行政财务管理办法不能代替工会财务管理规定,各自业务执行相应的制度与规定。工会经费使用、支配以及所有权归属工会,行政财务受托代管。第二,在银行开设工会存款专户。银行预留的印鉴与行政印鉴加以区分,应留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印鉴,以保证专款专用。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上解均通过本户,不允许行政挪用、挤占、拆借。第三,采取“共用一式凭证,建立两套账簿”的核算方式。具体做法为:1 行政财务部门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设置“工会经费”二级账户,工会收入、支出,上解与结存等核算都在本科目。在“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下核算而不将工会会计科目并列于行政科目,因为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一级科目不得随意合并、修改、增加。2 建立“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辅助账簿。辅助账簿是相对于行政账簿而言,对于工会则是主要账簿。

3. 工会经费代管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工会经费代管固定资产入账有:1、借,职工活动费;2、贷,银行存款;3、借,固定资产;4、贷,固定基金;5、借,管理费用;6、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工会经费都是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提取后转单位工会账户,由企业工会上载企业提取额的40%给上级工会。由于现在工会经费难以收取,所以各地以税收的形式让税务代为收取,而这个收取额度是全额收取。工会经费征收依据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是根据单位月度或者季度工资薪金总额填写在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栏次,费率是2%,然后计算出应交的工会经费金额,申报扣缴款项就是了。工会经费每个单位都要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同时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经费代管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4. 工会经费代管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
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其税法上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5. 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工会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审定的预算,由学院工会主席审批。      第二条      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三条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方面。      第四条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和学院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第五条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第八条      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第九条      拨缴经费收入。单位依照规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第十条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第十一条      行政补助收入。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第十二条      其他收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  学校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      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第十四条      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一)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      (二)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等。      (三)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四)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活动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      第十五条      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二)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先进会员的奖励;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五)“职工之家”建设费用;      (六)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七)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      (八)工会组织参观、考察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各工会小组必要的补助支出。      第十七条      教职工福利费:      (一)教职工的生日慰问费;      (二)重大节日向教职工发放的慰问品(金)费;      (三)对生病、伤、残教职工的慰问品(金)费;      (四)教职工和直系亲属亡故慰问品(金)费;      (五)行政和工会领导走访教职工的慰问品(金)费;      第十八条      其他支出。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九条      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的经费。      第四章  报销办法      第二十条      办理报销手续,一律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单》,附发票物品清单凭据,经工会领导签字同意,手续完备方可办理报销。      第二十一条      若需发放现金用于先进等奖励,应由经办人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单》,附领款人签字单,做到手续完备。      第二十二条      对教职工进行临时困难补助,根据本人申请,由工会委员会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工会主席审批签字,由工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每年向会员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      工会财务根据上级工会要求,按规定编报工会财务报表,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工会财务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五条      每年末进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教工代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六条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并提交学院工会委员会审议后报学院和上级工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