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2024-05-07 21:27

1.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法律分析:
离职档案的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1、可以个人委托保管。2、新单位有保管资质,可以把档案放到新单位。3、可以拿毕业证存放到人才市场代为保管。离职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2.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离职后档案存放在哪最划算

3. 国企试用期离职档案有记录吗

法律分析:工在试用期辞职的话,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国企试用期离职档案有记录吗

4.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档案在单位,当事人在办理离职时,可以要求档案转移,或者暂时先保存在原单位。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当事人的档案正常情况是由单位办理转移,如果当事人一时找不到单位,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交本人自带。对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所以也不要自带档案。  当事人可以转移到当地人力资源中心,也可以和原单位协商,暂时保存在原单位,待有新单位后再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5.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办

1、假如辞职的那家单位将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到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2、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如果新单位有保管档案的资质,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3、可拿毕业时的报到证到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
(4)三年后自动取消。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你辞职后管理档案首先得看原单位和新单位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迁走以及新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转入,现在一般单位不接受档案但是还存在这样的公司要求档案入职的时候一起必须转入的。
你的档案保管在人事局,但你报到证是你原工作单位,这样档案保管在人事局还是人才市场没有多大的区别。
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否则,你以前的工龄就无法计算了,将来办不了退休。你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你也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自己交保险,那样的话,你的保险不会断。
二、员工离职的办理流程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务关系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办

6. 关于试用期离职档案的问题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7. 正规公司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还上档案吗

员工在试用期辞职的话,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但是在单位的用工档案中虽然有保存记录,但是对员工以后的工作生活并没有任何影响。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正规公司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还上档案吗

8. ★试用期内这样的离职,公司会留个人档案吗

员工在试用期辞职的话,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但是在单位的用工档案中虽然有保存记录,但是对员工以后的工作生活并没有任何影响。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