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额度

2024-05-19 03:19

1. 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额度

根据公积金执行的租房提取新政策分为两种情况:1、只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书(北京公积金网上有可以打印)、公积金联名卡,都是原件复印件,如果公积金柜台人员在核实的确没有房子之后可以进行如下标准提取,一个月1500,一次取三个月4500。由于公积金系统还没有进行更换,所以三个月以后需要提取人重新提供以上资料进行二次提取。2、如果你的月租金和你单位给你缴存的公积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较低的那一个金额也比1500高的话,可以按照较高的金额进行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租房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原件复印件)。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额度

2. 租房提取公积金有额度限制吗

有额度限制,可以一次性提取3个月的租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第二步 :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3. 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额度有限制吗

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还有时间限制?

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额度有限制吗

4.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法律分析:1、调整租房提取最高限额。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2、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计算公式。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月缴存额的65%和最高限额三者之间取最小值。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自2021年3月26日起正式实施。4、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系统将根据最高限额和提取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规定,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职工无须申请调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支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5. 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只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书(北京公积金网上有可以打印)、公积金联名卡,都是原件复印件,如果公积金柜台人员在核实的确没有房子之后可以进行如下标准提取,一个月1500,一次取三个月4500。由于公积金系统还没有进行更换,所以三个月以后需要提取人重新提供以上资料进行二次提取。2、如果你的月租金和你单位给你缴存的公积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较低的那一个金额也比1500高的话,可以按照较高的金额进行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租房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原件复印件)。一、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材料1、户口簿2、婚姻关系证明3、身份证二、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流程1、受理,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经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审核,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中心规定。3、核准,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材料确实齐全、合规后,予以核准办结。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6. 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一般能取除本月存额外账户余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核验通过到受委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6、公积金提取是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公积金账户租房提取余额不够,可以从补充公积金账户提取吗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用于居住,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的,可以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是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以下规定限...
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或已支付的首期付款金额。【摘要】
公积金账户租房提取余额不够,可以从补充公积金账户提取吗【提问】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用于居住,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的,可以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是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以下规定限...
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或已支付的首期付款金额。【回答】

公积金账户租房提取余额不够,可以从补充公积金账户提取吗

8. 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赁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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